業務職掌
更新日期:111-12-12
發布單位:鐵路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
一、
預防與偵查犯罪之規劃、執行、督導及考核。二、
司法警察業務、經濟犯罪之偵查與社會秩序維護法、鐵路法之執行、督導及考核。三、
鐵路沿線障礙及投排石案件防處偵辦之規劃、督導及考核。四、
重大刑案與專案任務之策劃、督導、考核及檢警聯席業務推展。五、
刑事器材與偵詢室、留置室之管理、督導及考核。六、
拾得物業務之執行、督考及考核。七、
刑事鑑識、犯罪紀錄資料之蒐集、彙整、運用、執行、督導及考核。八、
犯罪情報之蒐集、傳遞運用及協助偵查。九、
婦幼安全工作(含列車及車站死角地區)。十、
其他有關刑事警察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