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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良事蹟

發布日期:115-05-11

更新日期:115-05-11

發布單位: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業務股

花蓮分局宜蘭所-協尋失蹤人口委婉協調勸和撤尋案
日前接獲宜蘭行車室通報:稱438次列車長通報7車15號女性旅客神情恍惚言行異常且身體帶有傷痕。副所長劉O廷及警員鐘O慈即時趕赴月台待命協助該民旅客。

列車進站後,員警迅速抵達車廂並敏銳觀察到該女手背上留有醫用靜脈留置針頭,顯見其近期接受醫療行為或正處於治療階段,急需及時協助處理。員警見狀考量其身心狀態不穩,以溫和、堅定的口吻舒緩其緊繃情緒,為維護其他乘客安全與康員隱私,請其下車至所內。經查康OO為被協尋人口。在初步晤談過程中,員警發現康女雖情緒低落遂予以關懷傾聽,並積極聯繫家屬,力求在法律規定與民眾身心健全間取得妥適平衡。

依規定聯繫報案人康女父母親,經警方居中調處,在確保康女安全且意識清楚之前提下,讓其與父親通話。最終獲得家屬諒解與同意,尊重康女已成年之自主意願,讓其自行離去並勸導康女與家人相處需融洽且保持良好親情。

劉、鐘等2員執勤反應迅速、處事圓融,保護民眾安全,防止危害發生,有效提升鐵路警察為民服務優良形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