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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全球資訊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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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良事蹟

發布日期:115-05-11

更新日期:115-05-11

發布單位: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業務股

花蓮分局花蓮所-協助尋獲遺失手機案
115年04月16,民眾陳OO及其女兒至本分局花蓮分駐所報案:陳民稱於屏東站搭乘423車次,坐第12 車23號位,因將手機放在座前網袋內,於花蓮站下車時,忘記拿取,故至該所請求協助。
警員李O敏、劉O憶知悉後,即刻積極查尋陳民所搭423車次下一停靠站,查將於17 時39分停靠南港站,故立即聯繫南港所鐵警同仁協助尋找。17時44分許,南港所回報已尋獲陳民手機,通知陳民表示女兒將親自前往南港所領取。
陳民對於鐵警熱心積極快速尋回遺失手機,讓生活維持順遂,深表感謝與敬意。